7月1日,国家医(🔗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🔜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🍕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🏦)企(🔔)发(🍎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💐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🎡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🛎)研院所(🌔)、医疗机(🖨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😢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🎀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🖕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🤱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🔛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🥗)部门受理的创(🍺)新药,企业可(🕺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🤢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🔓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🏻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😲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🆒)研发(🏚)方(🕴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🤐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😯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🎒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💖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🎯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👲)医保局医保(🎍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⏸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🔔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🐑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🎅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🕓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🕗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🤽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📯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💹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📛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🕷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🦅)商(⏫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👣)围(🏽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🌻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⌛)层(🚳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🌇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🎍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🏚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🍇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👽)。” (🌞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🎫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📰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💪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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