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💭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🏗)的(🍘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😑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➿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🗞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🚭)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🖱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👓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😳)持医药企业、(🚆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📶)面,文件提(⏬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🚑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🤲)的耐心资本。 (😦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📻)国家药品(🐹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🍔)药,企业(🚍)可(💮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🔚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🏒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🦎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💀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🐸)主任王国栋1日(👽)在(🤛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👻)是推(🗺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🥪)构。 (〽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🖌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🏀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👞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🗂)。 (👱) (🕰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😯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🖲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♓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🐃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👅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🐁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🚴)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🐭)纳入(🚇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🐧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🙊)医保局医药服务(♌)管理(🕊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🔺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🤩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🐒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🚔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🃏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😩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💨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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