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🐠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🤨)困境——“研发(❎)难”“进院难(🤴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⚾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🔭)需(⭕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🔻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💺)健康保险(🤗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⛏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✉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✉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🏳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🥢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🥏)步申(👢)请(😼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🏐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♎)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🕷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😤)技重(⛱)大(⏹)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🎬)染病、高发(🗂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⬛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🐎)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🏉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👷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🖨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🚄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😠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👪)出,定期调(🤹)整优化基本医(🤟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😄)关部门(⛽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🚧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😑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🚉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🌿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🏳)药目录是(🖥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🥃)医保(🎱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🛎)目录同(👅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🥊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🏬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👤)的产品(🎨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👘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🏀)场的(🎋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🍌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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