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🏆)干(👷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📏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🌷)据用于创(🌼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😠)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🙍)床(🚾)用药需求等(😢)数据归集(🔴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🤐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🌃)研发管线,提升(📃)创新效率。 (💠) 在资(🗞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👫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🏧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👚)心(⚫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🌝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💠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🔕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📠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⛔)儿童用(🐋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🔺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🦐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🐼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✡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🚥)药(🗜)品目录更新公(🏙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🤵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👍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🀄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♒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🗾)将符合条件(🍭)的创新药纳(🍚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🏚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⏪)获益显著且(🏫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🍧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🗜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🏗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🙍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🕋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🚔)还在发(🔄)布会现场获(🚒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🌜)是“强(🛸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👃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💹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🍠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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