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🐚) 7月1日,国(🛩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🛏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😬),对于业界关心(🔩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🕳)干措施》首(⛑)条便(🌻)提出“支持医保(♊)数据用于(😠)创新药(🏕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🎃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📭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💯)据(✡)归集和分析(👟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♟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🌎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🖕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🏄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🍓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👟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🏪)展交流。 在(👥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🚪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🐇),推动药物研发(🍏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🔀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⏮)新药(🚄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🧦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💙)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🕓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🐍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🤬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🌰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🐐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🤖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😐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📽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🤠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😧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🎷)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📱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🐩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🍰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🐽)系的(♟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🎨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🍣)品目录、(😁)商(⛪)保创新药目录(🏿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🕺)药品(🍮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🐿)责人(🤟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🎖)边界在(🤺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