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⏺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🦎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💖)付难”,文件都(🍂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🥎)全国(🕖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🚐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🏊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🗾),文件提出,鼓励(🅿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📹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💃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💮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📬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🌤)罕见病等重点(🗃)领域(🐻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⤵)善多部门联动(🧣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❕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🧒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👮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🍆)更(📢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🗻)药事会(🚀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💲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🤐)疗需求和患者(🚸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🍷)录内(🚰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🍳)品(👪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🎶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🏋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🤘)”的基础上,按程(Ⓜ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🐡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🕶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👲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🥇)现场,国家(🎹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🐡)药保障(🏉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🔜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🛹)提(✡)供(🔕)新支付渠道(🛩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😊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🎌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👴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🌡)保创新药目录(🏪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🗺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🛢)相关(😤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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