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🥃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👯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🛶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⏯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🎊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🌸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🏿)临(🖖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📁)分析,开发(🎈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🍡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🈶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😥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🚯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❄)件提(🔼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😩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🏕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🌾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💿)大(✳)专(⌛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🔮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🛳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🔒)医保(🍖)中心副主(🐏)任王国栋(📧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❣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😇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🈷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🔧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🐠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🚭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📗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🔒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🎗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🎩)究临时纳入(📱)医(🕘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🕔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🈺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🍕)超出基本医(🦔)保保障范围的创(🖕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👄)务管(🚅)理司司长(💓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🍱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🔣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🈂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🌛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❣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🛣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🚌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🕸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🏑)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🦃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🥢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