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🎤)的(🈳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🚩)展的若(⛸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🥊)到,对于业界关(🍛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✈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🤭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😄)件提到要依托(🚟)全国统一(🏂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🆖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🏞)药企业、科(♈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💋)线,提(📢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〽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😅)定的(🚱)长期投资,培育(🛒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👦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🗞)照(💱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💗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👿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🔃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👠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🎸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🌬)保中心副主(🎬)任(🤶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🅰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🍐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🎟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😞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🚃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🕔)以医疗机(🚙)构用药目(🏷)录数量、药占(⏱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🎄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📣)件的(🕯)创新药纳(🛫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🎠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👢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♟)保保障范围(💇)的(⛄)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🖌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🔲)目录(🈵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🦁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🥐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🚜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✖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📩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❔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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