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🍿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⏯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👟)界关心的创新(🙄)药企(⚓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🧑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🌿)依托全(💚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⛎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🌚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🔌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🎺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🏼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🙆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😑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😑)家药品(📎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✏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👨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🌍)流。 在统(🔧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🙁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📁)见病(🆚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🐗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🔰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⛲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🥎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🌦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♉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🥠)药权益。 (🛰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🥅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🍘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🎮)目(🈶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❇)品只能有(👕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📚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🤤)出,定期调整(🏦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🧗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😶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🤨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🕙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🤱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🤼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🈲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🤦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🐱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📠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😡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🤙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🔜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🐋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🐰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🗿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😭)该也是协商(🔜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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