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🤪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🏾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⛏)。 《若干措施(🍯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🍬)创新药研发(📫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🗻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🍁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🖇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🛅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🌩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🌬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🚤)药品监管部门(🦏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🖤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🔌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🐄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😹)部门联动的(😓)支持机制(🤛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🔎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📥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♎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🆑)王(😭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⏮)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🐆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🏞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📞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👁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🎃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📂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🔙)录内药品(😃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🌻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🍆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📠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🌛)的创新药(👴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🤼)入医保(🎩)支(🚫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♿)新药(🐬)品目录”(以下(🏈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🍊)者获益显(🍝)著且超(💺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🤶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🧣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💕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🔥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🏸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🤲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💤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🤨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🕑)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🥒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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