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🥔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🔭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🏥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🤧)用药需求等(🐧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🌥)发方向、(🚤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🛺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💩)市申请获(🚚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🕚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💶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🕧)药品(🦅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👡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☔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👠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🚤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🍊)性病、儿(😜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🥚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🎱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🏰)推动(🏥)创(❕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🆔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🌴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🚓)备或(💎)设立临时采购绿(🔠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🛄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💍)内谈判药(🐵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🥊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🥌)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🌄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🌙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🍡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🏹)大公共卫(🌆)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👴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🤫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📐)业健康保险(🚉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🙉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🚅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💫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😶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🗝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🚞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💅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🦇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📃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💚)界在这里,所以(🌰)用的是推荐,而且(⚡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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