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🏐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✔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📶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♈)—“研(🌮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🐹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🍠)分析,开发适(🍶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🏕)产品,支持医药(🐍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⏳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🤪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🏏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🐍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🎳)期投(🚢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🎍)国家药品监管(🙋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🎩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🈶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😞)在统筹推动创新(📠)药研(🔫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😦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➖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⚽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🚲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🥧)罕见(⏬)病等重点领域(📜),推动药(🚙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🍬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🏦)家医保局医(🚏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🔜)任务是推动创新(💫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🚘)机构于药(✏)品目录更(🏀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🏼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🧒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🏡)持(🔝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🔣),按程(🍅)序将符合条件的(🔐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🥥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🅾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🥋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🚷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🎦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🤷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🔏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🏗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🈲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🤗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🐩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🌛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🕔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🎙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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