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🏺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🥍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❗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🌕)来看,文件提到(🎥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🍺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🗄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🚗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🥢)险扩大(🎾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🍅)励商业健康保(🐬)险(🅿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⛺)研(🌟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🎂)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🗑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💷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🔶)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🤯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🐑)可围绕药品(❤)目录(⌛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💝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🌡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🚘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🛏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🤜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📦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➗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🏭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🛹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🐻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📛)时调整药(🔕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♌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✝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🕡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🖨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🐊)药目录内药(〽)品可不受“一(⤵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👣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㊗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👅)究临时(👘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🙅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📻)称商保创新药(😩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🔣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🧙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🗽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😘)新(📸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🚥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🛢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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