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🏥)1日,国家医保局(🎭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🤵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📥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💓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😮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☕)和分(💂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🔳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🥣)件提出,鼓励商(🍨)业健(💯)康保险扩(🈳)大创新药投(🔉)资规模。鼓励(🍒)商业健康保险公(🌔)司通过创新药(♊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🧣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⏭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🎟)品监管部门受(🈷)理的创(🈶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😎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🏉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💗)动药物研发相(💘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🚳)制。 (🍱) 此前,即使进(😤)了(🛀)医(🌡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😈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😒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🐒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🏄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🎫)得以医疗(㊗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🚭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🦖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🔓)药纳入医保(🏋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💑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🍛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🀄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🏭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🎞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🏆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🤷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😴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📰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🕜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🌆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⭐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🤘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🚥),这(🎸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🚩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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