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🛵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🦒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🛹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👺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✖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🍖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🗨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🚶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🆓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⚾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🚿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😟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🏋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🌺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🌞)动创(🗃)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🔍)件专(😠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👑)新药物(😬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🤱)染病(🔥)、(🍽)高发重大慢性(📳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💘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🍺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🐇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🚶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🤫)品配备或设立临(🔐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🈚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🦏)数(🧙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🚖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🚼)品和(🦂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🐞)基(🏀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🤼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🎪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🥤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🖊)创新药目(🏃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🔲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🥗) 在(🏘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🔚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🖌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🎮)步。该目(💽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🏠)医保承受力的(🕸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📇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🔝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🏢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🥢),“因为(🎚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🕺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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