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💌)发(🐵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🚕)企发展(❔)困境—(😙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📌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⛽)“支持医(💔)保(😪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🐯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🌰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🌲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🐘)方面(🗯),文件提出,鼓(🎯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🤓)创新药投(🖕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🧀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🍀)围(👫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🏺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🍟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⬜)物研发相关任(⚓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📒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🛴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🔥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🌿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🗡)药事会,根(😕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🕸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🏵)判药(🕎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😊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🎌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🏽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🥂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🐌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😂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🎾)体(🛏)系的第(📍)一(🦐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🎄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🎁)一步表(🦓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👛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👲),商(🦃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🚉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📷)可能不(🛳)一样,这是(🚃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♍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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