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😎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🤸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🤢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🕴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🐎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🛀)床用药需求等数(🍪)据归(👡)集和(🛑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🐰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🏓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🙉)育支持创新药(🈚)的耐心资本(🈂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🚂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🔹)业可同步(🧢)申(💓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🕧)准入涉及的(🤔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💹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🔷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♊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🕊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🦆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🙂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👸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😾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🌼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🔬)临床诊(❇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🧓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🐗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🏘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🥤)医(🏾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🍟)生事(📽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📧)路径。 另外(💃)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🔧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🥞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🕍)药目(😳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🍮)本医保保障范(🥖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🖖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⛷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🙀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🍯)与医保(🎛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🉑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🍭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🌽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🆖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💐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🖍)界在(🌪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🤾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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