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📑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🚼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⛪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🛣)配创新(🙃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🦆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📫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😊)。鼓励(🦀)商业(🐎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😸),为创新药(👾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📁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🎧)企业可(😔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🆕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⏬)重大(🔞)专项,聚焦(🔫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🏿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🎮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🕌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✉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🍕)入医疗机(💀)构。 《若干(👛)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😝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🚰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👩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🏍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🏚)。医保目录(🌌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☕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🏼)基本医保(🈺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🐰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📳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🔪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🌑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👋)支付范围的可行(🔐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🐠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🛵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🍈)会现场,国家医(🌗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🚾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🚜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🌪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🗣)家医保局计划实(🌟)现商(🤺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🏒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🏄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🌑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😿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🥉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🍤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