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🤚)、国家卫生(🍸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✴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🌐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💱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🗓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🤦)件提到要依托全(🥔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🏈)据归集(⬛)和分(😼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😡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❗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💖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😿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🥍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👥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🗻),上市(🎺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😰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🥍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🔐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🍪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🐿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🐚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🐭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✴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🛡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🧕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🎚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💼)用。医(🔮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👣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♋)“一品(😟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⚾)名药(🗂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😳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🌗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🤕)件中(📯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😗)业(🔅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🤙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🧘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🔎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🎱)基本医保承受力(💻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🛎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🐤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🙁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🎥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🕡)进入商(🌆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🕡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➰)不一样,这(🙇)是市场行为(⛰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🌠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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