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🐄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😮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🍚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🖱)台,做好(💟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💴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🌲)在资金方面(🕘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🥥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🈴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🍺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🌡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🤐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⛷)研(🚰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🦄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🏉)病等重点领域(🥟),推动(🎥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🎛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🍯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🌱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🗒)推动创新药积(🆓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⚡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😉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✔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🌕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👓)备使用。医(🏀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🙇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😼)干措施(😎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🐶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🏤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🦎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🛬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📉)新药品目录(📋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🔧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👡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🍸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🖤)系的(🌒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🕕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🌱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🤷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🌂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💹)主申报(🚕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🐊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🌉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🏳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🌶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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