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💏)保局(😺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🥖)印发的《支持创(🌅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👶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🥗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🚆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🥞)保信息(🚹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✅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😫),支持(🐛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📏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🍐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🔸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🌅)投资,培(👉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🥙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⛱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🗂)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🐆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😲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🚗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🌅)研发国家科技重(⏲)大专(🖋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😜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🍮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🎵)药事会,根据(🏍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🎃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👱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🛎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😔)同(👰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🏔)个规格的限(🐪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🐴)合条件的创(🚝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📨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🌔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🎺)研究(🥫)临时纳(🔬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🚥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🎠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🔅)益显著且(🎾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🥨)司司长黄心宇(👹)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🙏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✝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😕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🏫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🤼)、商(🚖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🤚)会现场(🚭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👓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🥈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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