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🎋)局、国家卫生健(🌘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😄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💐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🕣)药研发需(🏔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📜)机构等合理确定(👽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🤘)发(🛃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🏇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🙎)扩大创(🛣)新药(🏅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🛅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🐢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🐝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🔥)部门给予点(⚾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🎺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🎰)围(🐙)等开展(🐽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🎷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🗡)落(🐽)地实施并完(🕛)善多部门联(📁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🛹)副主任王(🆘)国栋1日在(💦)政策(🕖)解读发布会上强(🖖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📁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🎮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💬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✌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🏬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🕘)基本(🏊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🈂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⚪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👕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😦)药品目录(🈲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🔪)入创新(🌵)程度高(🧛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🈳)著且超出基本医(🙏)保(🍎)保障范围的创(🍝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👉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👍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🐤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🛡)还在发布会现(⤴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❗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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