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📮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🔠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🥏)发难”“进(♏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🏠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🥠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⌛)疾病谱、临(🍡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🚱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🌷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⏬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🥚)。 (🔋) 在资金方面(❌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🏮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🥙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🏯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🔠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🔦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👝)业可围绕(👫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🌑)药、支付范围(🕙)等(🥗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💩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🐧)发国家科(⭐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🖨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🍴)药也常卡在(🛎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😸)栋1日在政策解(💵)读发布会(💺)上强调(🕜),首要任(❤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🚝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🏵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🏚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🍝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⏯)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🔀)用。医保(🖇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🕐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🐋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🏧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🙌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🍼)入医(♎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⛽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🤔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👠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🐬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🙉)申报、同步调整(🔆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🈹)健康记者还(✈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🏕)新药(📃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🤞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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