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🎆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🖲)印(❎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🤬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😹)付难”,文件都(🍐)一(🔎)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📗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🐏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🅰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📐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😢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🐘)数据(🕸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🖼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🛋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🤹)。 在(👟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👔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🔯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👝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✊)门受(🛌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➿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🎿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🎗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🌃)实施创新药物(🕟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💀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🐂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🍺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🥠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⛺)医疗(💼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🚸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🥣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👡)响创新药配(📀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🤷)谈判药品和(🏍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😘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🔔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🌝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🦃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🕢)保支(🐀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🤮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📭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🥚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👌)保障体(👜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💹)障边界,为超出(🍴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➖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💃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😩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👓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🐫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🗨)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🛴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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