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🎑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🐆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🚙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🔃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🏿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🏛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💾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🍪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♟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✌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👡)保部门与企业(🚽)可围绕药品目录(👱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🐥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🎨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🙇)门提到组织实(🖋)施创新(🍵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📓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🐼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📊)进(🤐)了医(❕)保目录,创新(⏬)药也(🍒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❄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👙)开药事会,根(🌵)据需要及时调整(✉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🤰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⏯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🛺)占比(🆙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😊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💕)录内药品可(🥀)不受(🎪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📓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😧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🎏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🏖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😍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🍗)范(🏧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🕘)场,国家(🐯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😭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😬)录是健全多层(💵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✴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🛍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📨)、同步(😊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🔉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🍲)产(📰)品(🙃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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