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🥋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🎽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🛴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🤱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🎶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🤵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⛏)医(🍖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🍮)药研发需(🛷)求的数据(❎)产品,支持(🤫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🍇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🤓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🌰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👲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🏛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➿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📳)政策指导。医(✝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🌞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👕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🐖)药、罕见病等重(🐠)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💤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🏿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🍀)保目录(🏯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🈸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💚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🏾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😡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🔯)后3个(🙆)月内召开药(🔼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🐏)品配备或(🤳)设立(🛶)临(🏣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🤼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🛃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🏏)和商保创(📦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🎙)不受“一品两规(🧕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🛷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🎆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🧞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🏣)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🎟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👞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⌚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💺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🚁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☝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📪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🤭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🅾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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