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🧑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🔅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👃)下简称《若干(📕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🛍)心的创新药(🧐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🕜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😿)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🔌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🍠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😒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🖋)商业健(⏳)康保(🛰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🕗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📺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🍊),上市申(📆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💑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🌙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🎶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🍆)到组织实施创(😪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🌏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♎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🎩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🎤)务是推(🚝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🕣) 《若干(🥗)措施(🍅)》提出(🔢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⚫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😵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🔪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🐥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🕤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🔣)能有两个规格的(🖖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👵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⬅) 另外(🥕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🦏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🥗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🦉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🐤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📇)司(🤮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🔇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🚺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🎳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🎭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📕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⏯)整,程(🐏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🛫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👪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🗂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🗃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🚪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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