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🔉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🛏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💸)注意到,对于业(🐚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🏴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🈴)数据(💗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🔟)平台,做好(⬇)疾病谱、临(🔭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😥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🈷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🏵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🤩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🌦)本。 (🔯) 另外,文件(🏆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🐫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🈯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🚇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🏿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😺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🤠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🔧)强调,首要任务(🔕)是推动(🗯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🎾)。 《若(💎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🌔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🏊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🧟)药品可不受“一(📈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🌦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💏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😠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🐊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🐽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⏺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🕞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📝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⏹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🚂)在发布会现(🕠)场,国家(🦒)医保局(🎲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😱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🔱)目(🌞)录将(😽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🥒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💘)现商保创新药目(🤼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🛑)主申报纳(💥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🔛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🗄)计的时候定位(🦈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🛹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📦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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