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💏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🎟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🐂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😺)施》首条便(🥝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🤽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🛋)发适配(🎙)创新(🈁)药研发需求的(🌄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🏃)企业、(😕)科研(🌓)院所、医(🥟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🥥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🛳)供(🍒)稳定的长(♈)期投(🥅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🍻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🔘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🎤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📋)范(📼)围(🙁)等开(⛽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📒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🥙)医院(😙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📍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⏩)药积极进(📫)入医疗机构(🌬)。 (✍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🚹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🖇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🕢)或设立临(🥅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🥦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🥩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🎯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🔵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🌛)外(🗺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⭕)新(🏁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🚑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🌋)保障范围(🥔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🖥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🏪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🛴)一步表(🛸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🦅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🙎)不一样,这(🀄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🐊)的是推荐,而且(👛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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