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🧜)药高(🏎)质量发展的若干(📳)措(🏜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🦉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📺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💵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🔔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🍜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😣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🐿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💃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🥡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💖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🥓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📣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🐦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🏙)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🍋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😧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🚭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😅)给予点对点(🌝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🥩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👷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🗃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🗡),推(⬅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🔧)务落地(📛)实施并完善多(🥞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👎)制。 (🗞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🈵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😸)创新药积极进入(⚽)医疗(🐙)机构。 《若干(🌚)措施(🍌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🍂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🕟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🏉)行路径。 (🗳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🧙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📎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🌐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🐟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🎇)体(🦒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🍠)基本医保承受(🐫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🔐)心宇进一步表示(🖤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🔗)保创新药(🕎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📝)申报纳(😲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🤒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🛷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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