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😮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⏩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🎴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🚈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🙀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🗯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🙉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💣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🛠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👕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👑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🖤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🕤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🤭)物研(📌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🌚)关任务落(👗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🍝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💮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📃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👏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🎦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🆑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🥖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✳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💢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💠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🌎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🐥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🚖)卫(🍘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🚶)医保支付范(💟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📳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🕢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👿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☕)、患者(⛸)获(🦖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🌵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⬇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🧟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🐛)渠道。” (🏍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🏢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💒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🌵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🍮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🐁)品目录、商保(😯)创新药目(🔣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🚻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👡)还在发(🏮)布会现场(🌋)获悉,商(🏃)保创新药目录(🥐)中的药品(💎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🍬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❤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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