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🎴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➰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🔣)难”,文件都一(🌁)一给出解决措(💉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🧓)新(😤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🚗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✨)研发方向(🐕)、布局(📖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⛪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✏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😈)供稳定的(🔋)长期(🎚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🎥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➗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🕐)门给予点(🍓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🍐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📟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🥝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🚰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🛎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🗼)政策解(🧓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⛑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🏵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🌒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🎸)药品和商保创新(🗑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🏅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🦅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😨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🕗)保保障(🕠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🍢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😆)长黄(🚡)心(❌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📓)药保障体系的(🍫)第一步。该目(🔄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🏴)界,为超出基(😜)本医保承受力的(⌛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🥖)创新药目录(🚨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🎩)商保创新药(👪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🌋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😕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🦄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🍕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🤓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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