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😖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🚓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💖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🎫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🚿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😦)研院所、医(🏔)疗机构等(⏺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🏮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🧚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🔪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🎑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💔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🌺)给予(🎹)点对点政策指导(🙁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🚀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📓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🛒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👼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🕢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➖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🕶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🍷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🐁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🕙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🌨)目录更(🕷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👰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🚵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😭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🧙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🌟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🐿)有关部(🌤)门研究(🐘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🏹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🐊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🥘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🎶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🆕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🧀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Ⓜ)保保障边界(💋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👦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🏔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🤔)基本(⬇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🥅)创(🌼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🦆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🏙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🚔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🎨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🐪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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