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🌲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🍤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👫)临床用药需求(💖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🚐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🦉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🤟)疗机(🌑)构等合理(🙄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👙)出,鼓励商(🔦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🐱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🏟)投(🛵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🥓) 另外,文件提出(❄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🕓)入涉及的主规格(🤰)、参照药、(🍫)支付范围等开展(❓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🍫)发国家科(🌨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😋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🚸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🏴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🧙)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🍳)事会(🐦),根据需要(🚾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⛽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😄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🗼)制(即同一(😋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🕴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😙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🔏)事件(🏜)等特殊情况必需(🍕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🎈)门研(🆘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👱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🆖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🥓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🚥)布会(🤞)现(🥐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📽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❕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📫)超出基本(🍘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📎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🚛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➿)入医保药品目(🎊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🎠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🌸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♍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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