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🕑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🦍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🐨)。 (🛬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🚄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🌀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🚋)和分析,开发适配(⭕)创(😈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❕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👆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💏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📕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💚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😿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🍮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😶)流。 在统(🤴)筹推动(➗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🔹)件专门提到(😔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😰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🕊)药、罕见病(👵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🏯)施并完善多部门(🎏)联动的(🍞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📗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✏)事会,根(📠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📬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👌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🔓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🖋)用名药(🍙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🤯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🛢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📡)有关部门研究(🎦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🈂)。 另(😒)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🚂)一大(🥘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⛴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🕛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🤙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⛽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🗳)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👙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👃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🗻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🕊)是推荐进入商(📠)保,并(😿)不是(🦃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⬇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🙆)能不一样(🏻),这是市(👾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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