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❎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💎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🧗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📥) 《若(🚠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🚔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🚧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❣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🛂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🚕)研发方向、(👁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🐞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🎖)长(👉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📔)耐心资本。 另(🍭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👓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📉)导(🐑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🍫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🦕)发国家科技(🚒)重(🚤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📸)发相关任务(⭐)落地实施并完(🤱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🗝)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🚓)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😹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🍑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🎂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🔐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♉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🦄)得以(🥅)医(🍖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🧦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🔍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🎈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💲)目录(🎼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🦓)基础上(🛬)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💱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🍓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🏩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🍥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🗝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🤮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⛺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🏟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🤨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🍥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🍁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⛳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🚢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💨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🌱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🎑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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