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💻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👆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🎌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🎃)的创新(🔖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🏈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🧐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💭)药(🔶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📯)析,开发适配(🎯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🍳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🍲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🍩)。 在资(🥝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🥫)。鼓励(🥑)商业健康(🔪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🚮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📵)定的长期投(🖖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🤱)部(🧖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🔺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🎰)推动创新药(👼)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🍁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😮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🦅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🛴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🥏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🚱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🥊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🤢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⛱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📎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🚎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💐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🔛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💔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🌶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🐸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🎐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📦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🐌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🕤)另外,此次文(👟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🌄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🥡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🗂)范围(⚫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🧢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🛐)理司司(🚚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🎤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🀄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📴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🍘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👞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📱)场行为(⏬),市场的边(😖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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