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㊗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🚊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🦍)发(💬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🤳)条便提出“支(⌛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🎇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🍐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🧖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💽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🎑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🕞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🔋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🛶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🥖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🔶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🚩)染病、高发(➕)重大慢性病、(🚀)儿童(🚂)用(🏊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👅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🕋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🧒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😅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🎩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💦)召开药事会,根(🔥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🔔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➰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🌁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🍺),定期(🍳)调整优(🥝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🌍)符(♈)合条件的创(🚻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💂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🐡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🆎)创新药品(🔇)目录”(以下(🌹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🎅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🥜)。 (🥚) 在发布会(🔁)现场(👮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😎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👇)明确基本(🏞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🔚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✏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♿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🚯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💹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🔕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🍖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🦄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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