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🕶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🛳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🔷)据用于创新(😞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🐏)台,做好疾病(♏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🌊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🚣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🙉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🍴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🍚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🥃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🍛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🚖)提(👊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➰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👕)管部门(🧗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🍓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🆓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💙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😀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🚿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🌤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🌮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🕍)保(🐘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💰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🐮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🗨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🌹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🌙)占比等为由(👡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🔧)可不(🕑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🤷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🌅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🕙)新药纳入医(🎀)保目录。应(🛵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🔅)新(➡)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🧗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🍺)、临床价值大(🐅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🖕)出(🕋)基本医保保障范(🗓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🍗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🤾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🚭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🌄)同(✊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🐩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🤗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🎾)获悉,商保创(🐗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📩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🎁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⬆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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