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🚨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💁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🙊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🌪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🌞)励商(🛐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⌚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🏻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🍭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🤥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📱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♋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🕓)传(🤮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💺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🐇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🦒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😹)干措施》提出(🚦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📻)需要(🆓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🛅)患者合理用(🕓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🐜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⛓)药品(🚭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🙆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💜)优化(🥜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🐐)件的(🚖)创新药纳入医(🔳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🛸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🙌) 另外,此次文件(🔔)中的一(🌜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🏂)保险创(♑)新药品目录(🌱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🚅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🚸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💨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💓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♈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🕐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🍿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✈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🔍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👓)纳入(🍙)医保药品目(🕊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🕡)者。” 中新健(🚾)康记(♓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⛔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🔳)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🍭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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