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📢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💺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🥥)”。具(📣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🕙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🍈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🌄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🏗)险扩大创新(🔫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🙇),为创新药研(🏔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⏪)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🎴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🥫)流。 在统筹(💍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👆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🧞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🔤)药(⛳)物研(🌦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🗨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🛒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🍹)于药品目录(🈂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🎐)色(👼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🙆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➕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🍟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🔶)新药配备使用(♒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✅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🗯)限(🔱)制(📊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👓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⬅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🍙)医保支付范围(😨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🔸)一(🏪)大(💜)亮点是提出设(👷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👢)障边界,为超(💞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🤘)的(🔛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💖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🍳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📄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🧝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🏥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🥩)保局相关负责(🚀)人表示(🏸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🎁),这(🕚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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