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🗒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🍿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🍕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🗄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🙅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🐲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🐶)施。 《若干措(🚛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🗑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🍑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🥁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🕋)管线,提升创新(🔳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🚠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👪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🤟)药投资基金等(⏩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😥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㊙)新药,企业(💶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🐎)的主规格、参(🍋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🔜)交流。 (📽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🐽)大慢性病、儿童(🔑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🍾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🎙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👊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🤭)家医保局医保中(😅)心副主任王(😢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🦐)励医(🚎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🗻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👕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🕦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🚲)新药配(㊗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🥚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⛑))。 《若(🎞)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🤛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😡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⏱)基础上,按程(🛢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🖖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🗡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🥍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🤔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🔅)场(⛲),国家医(⛑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🍫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🔙)进一步(🦕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🙈)目(📯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🐺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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