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💞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⚫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🐟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📯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🔒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🍂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⬛),提(🗄)升创(😍)新效率。 (😤) 在(⛰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⛅)业健康保险(😢)公司通过创新(🏨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📙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💋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🚛)获得国家药品(💣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🔀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🥋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🧟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⚪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👓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💦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🌖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🐔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🐛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👩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🥋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🛄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⛲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🧝)用(🧙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😹)内药(🔙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🛺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🤨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🙌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🏪)符合条件的(🅰)创新药纳入(💥)医(👐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😱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🏪)立“商业(👩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🏐)创新(🎚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🙉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🚊)围的(👁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🚪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📰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📐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🕣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🚂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🥕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📷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🔮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👉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♐)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