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📍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🍿)施》(以下简称(🍱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💮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🔵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🏅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🚠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🐥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👧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🏩)另外,文件(⛅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👈)业可围绕(😴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🏏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➕)等开(➰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🌎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😔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🚢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⛸)极进入医疗(🐻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🍿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📰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♋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➕)诊(✴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🧜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🚑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👭)录内谈判(🐂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🛣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✴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👆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🈴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🏍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🤶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🧀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🎴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🍇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💲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⭐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⤵)道。” (🎛)黄心宇进一(😱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💟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🍁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💵)保创新药(💢)目录或同(🕓)时申报两(🍭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😿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🎠)行为,市场(🤺)的边界(🏸)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🔏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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