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🏓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🛷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⤵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🕕)出(🎃)“支持医(🛹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🗳)好疾病谱、(🌻)临床用药(⤵)需求等数据(💸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✨)的数据(🌌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👔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🌸)效率。 在资金(✏)方面(🚾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🏇)扩大创新(🛠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😸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🐺)药的(🎺)耐心(🐀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👎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⛓)流。 (🏝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🈹)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🎃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🦎)持机制。 (🏢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🖍)也常(🏔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🌬)解(🥌)读发布会上强调(🚘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🥢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🕯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🙁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🚷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🎑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🏼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🚂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🧝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🥏)点是(💍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📕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📐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⚡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🌈)家医保(🌷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🍽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🍨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🧕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⛴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🥠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😲)“强(🎗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🖇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