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🎋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👔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🐋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📕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🤙)措施。 《若(🕍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😂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✒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👭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🍏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👶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😦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🅾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🍩)商业健康保(😿)险公司通过创(🗨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👣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🤒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🥛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🌯),企业可同(💵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🛬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🔧)研发(🏋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🔈)组(💭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🥀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💠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❤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🕋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🔝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🎌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🆓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📴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🎴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🈳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⛄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📍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Ⓜ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🧕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⛲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😶)、患者(🍫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🧙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🚅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💘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💬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🖱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🔏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⏮)申报(😻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🌩)还在发布(⌛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📵)目录中的药(💗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🍝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📆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💙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