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🍯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🌴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🕢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♒)数据用于(🌯)创新(🍴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🤙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🛀)、临床用药(🉐)需求等数(🤙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🌠)研发(🐤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✂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♐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🌲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🔠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🌧)保险公司(🎃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💫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🧦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🌨)获得国家药(🖕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🐏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🎶)发方面,文件(🤽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🤓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📭)大慢性(💞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🐚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🍘)制(🏇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🌕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🏆)临时采(🏞)购绿(💠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🚄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🏥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🛠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♋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😉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🚄)优(🐨)化基本医保药品(🎨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👳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🌩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🔛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🔕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🦃)、患(🔉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💌)布会(🏒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🍨)司司长黄心宇(🈶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📍)次用药保障(🛡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🕳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👏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👕)致,企业(👗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🎢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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