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🅿)印发的(👬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💑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👎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👨)体来看,文件(🕑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💱)息平台(📙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🚜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🎶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🥓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🤺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🎧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📡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🦇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🎱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🧔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⛳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🔓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🥕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🐅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🎭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📓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⬛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👄)要(🥥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🦂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🔢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🔊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🍀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🎯)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🧖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♓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⛽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⚾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🆎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➡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💵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📖)医保(🎨)保障范(🏼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🦋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😩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🏇)新(🚅)药提供新支付(🤡)渠道。” 黄心(⛔)宇进一步(👮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🐕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🚈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🚽)申报两者(🧑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🗑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🌀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🌩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🎧)设计的时候定(🚨)位可能不一(🍌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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