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📕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🎐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🚛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🐌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🔶)需求的数(🔢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🆎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🍼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🥖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✍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🏋),培育支持创(🌻)新药的(📼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🐖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👃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😻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🔤)发方面,文件专(💣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🦎)、(🥤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✴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🥖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🙌) (🔔)《若(💕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🐂)新公布(✴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🍈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👲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👷)益。 (👐)此外,不(💞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📸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🎙)措施(🦋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😱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🚢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🥢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🔖)支付范(♑)围的可行路径(🏿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🤕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🙁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🖊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🚟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🥐)创新药目录是(🌴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🍓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👚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📞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♈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🏉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🔶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🧚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👩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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