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📐)医保局、(🎂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🐠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🕠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⏳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♓)—(🥗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🤮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🍺)件提到要依(🌂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🚶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⛑)、科(🐓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🍷),文件提(🖼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🧓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🔙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💂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🚩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🖥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💅)等开展(🎫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🔛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➗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🥓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🥌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🐑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🥇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🔖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🛤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🍢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🤼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🎵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🚑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👻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🐟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💋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🎥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🐔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🗡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🚕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🔃)创新药品目录(🏷)”(以下称(📼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🌒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🍄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💝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🏄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🤬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📗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🔵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📀)新(🎛)药目(🧜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⬛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🐤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👦)为不同(📉)的产品设计(📚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🌃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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